关于公布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作者:祁淼 审核人:李桂付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1001

关于公布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

举报方式的通知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文件要求,学校应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等。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15-88583916

2.举报邮箱:ycgyjwc@126.com

二、举报受理范围

1.发现违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精神药品等在内的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或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被盗或遗失,或发生上述情况未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的情况;

3.发现实验室未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准入制度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情况;

4.发现高温加热类、辐射类、特种设备类等危险性设备及高危实验项目缺少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培训,缺少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情况;

5.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情况;

6.发现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行为或隐患。

三、其他事项

隐患时时有,安全处处记,全体师生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步步紧跟、层层落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欢迎广大师生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提供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于所举报的隐患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置,同时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