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学业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现拟定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6日举行补考工作,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拟毕业学生。
二、补考时间
1.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6日
2.专业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4月6日前,完成全部补考工作。3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专业课补考方案。
3.补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4月11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录入补考成绩,并进行审核。
三、试卷命题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系统中补考名单及相应的补考科目,由开课单位统一组织试卷命题,并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部门的补考方案于2025年3月14日前发到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前准备,及时关注考试安排,以免错过考试。
2.加强对监考教师监考纪律要求,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考试学生人数、及时反馈考试进度。
3.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及重视程度,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发现违规学生,按照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4.为提高考试通过率,各教学单位需要组织授课老师对学生进行辅导。
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