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精神,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展现我校学生技能水平,弘扬工匠精神,彰显职教风采,同时为省赛选拔参赛选手,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1月期间开展“技能竞赛月”活动,举办2021年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组织训练阶段:10月22日-11月21日
2.竞赛评奖阶段:11月22日-11月30日
二、组织领导
1.本届大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各二级学院(部门)承办。为加强竞赛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瞿才新
副组长:孙卫芳
成 员:李桂付、姜为青、姚月琴、陈杰、陆从相、周荣虎、
陈扣洋、胥民尧、刘德驹、林元宏、施兴成、刘璐
2.各二级学院(部门)成立本单位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三、赛项设置
1.基本要求:体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根本目的,各赛项需建立相应参赛梯队,年级构成要科学合理,确保学生参赛比例达60%以上,鼓励退伍复学学生参赛。个人赛每名选手指导教师为1名,团体赛每队选手指导教师为1-2名。
2.组织形式:建议竞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训练阶段,根据省赛制定赛项内容,接轨省(国)赛项;第二阶段竞赛阶段,要体现专业通用技能与特定技能的综合运用,具体形式各单位可根据基本要求设计组织。
3.赛项数量:各二级学院 (部门)每个专业对应赛项1个。有省 (国)赛项的,比赛内容及标准须与省(国)赛项对接。
11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竞赛项目的方案(必须包含竞赛时间地点、竞赛内容、竞赛规则、评分标准、评委组成等内容)、《技能大赛项目审批表》和《技能大赛项目汇总表》报教务处。
四、奖项设置与评选
1.学生奖:各赛项按实际参赛人(队)数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优秀指导老师奖:在各赛项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中设“优秀指导老师”奖一个。
五、其它事项
1.经费说明:
(1)各奖项奖金、评审费等从教务处技能竞赛专项经费中列支;
(2)比赛用耗材从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
2.材料报送:各赛项材料须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
(1)附件1、2以及赛项方案,此三项合订成册于11月12日前交教务处(含纸质档与电子档);
(2)附件3、4(含纸质档与电子档)于12月3日前交教务处;
(3)精选的大赛训练与比赛现场照片电子档,每个赛项照片不超过10张。报送时间为12月3日前。
以上材料电子档请发送至管老师邮箱:308136574@qq.com邮箱。
附件:
附件3 学校2021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审批表.docx
附件4 学校2021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