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刘璐 审核人:李桂付发布时间:2021-10-21浏览次数:1182

关于举办2021年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精神,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展现我校学生技能水平,弘扬工匠精神,彰显职教风采,同时为省赛选拔参赛选手,经研究决定,于202111月期间开展“技能竞赛月”活动,举办2021年校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组织训练阶段:1022日-1121

2.竞赛评奖阶段:1122日-1130

二、组织领导

1.本届大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各二级学院(部门)承办。为加强竞赛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赛领导小组:

  长:瞿才新

副组长:孙卫芳

  员:李桂付、姜为青、姚月琴、陈杰、陆从相、周荣虎、

陈扣洋、胥民尧、刘德驹、林元宏、施兴成、刘璐

2.各二级学院(部门)成立本单位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三、赛项设置

1.基本要求:体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根本目的,各赛项需建立相应参赛梯队,年级构成要科学合理,确保学生参赛比例达60%以上,鼓励退伍复学学生参赛。个人赛每名选手指导教师为1名,团体赛每队选手指导教师为1-2名。

2.组织形式:建议竞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训练阶段,根据省赛制定赛项内容,接轨省(国)赛项;第二阶段竞赛阶段,要体现专业通用技能与特定技能的综合运用,具体形式各单位可根据基本要求设计组织。

3.赛项数量:各二级学院 (部门)每个专业对应赛项1个。有省 (国)赛项的,比赛内容及标准须与省(国)赛项对接。

1112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将竞赛项目的方案(必须包含竞赛时间地点、竞赛内容、竞赛规则、评分标准、评委组成等内容)、《技能大赛项目审批表》和《技能大赛项目汇总表》报教务处。

四、奖项设置与评选

1.学生奖:各赛项按实际参赛人(队)数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优秀指导老师奖:在各赛项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中设“优秀指导老师”奖一个。

五、其它事项

1.经费说明:

1)各奖项奖金、评审费等从教务处技能竞赛专项经费中列支;

2)比赛用耗材从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列支。

2.材料报送:各赛项材料须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

1)附件12以及赛项方案,此三项合订成册于1112日前交教务处(含纸质档与电子档);

2)附件34(含纸质档与电子档)于123日前交教务处;

3)精选的大赛训练与比赛现场照片电子档,每个赛项照片不超过10张。报送时间为123日前。

以上材料电子档请发送至管老师邮箱:308136574@qq.com邮箱。

附件:

附件1 学校2021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 学校2021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审批表.docx

附件3 学校2021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审批表.docx

附件4 学校2021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汇总表.docx